天津市促进中西部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政策指南
来源:发布时间:2020-12-04 17:10:02浏览量:2000


  

  一、贫困劳动力想来津就业有什么途径?

  答:一是登录天津市人社局官网(hrss.tj.gov.cn/)或关注“天津人力社保”APP和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就业创业政策,也可登录北方人才网站(www.tjrc.com.cn/)、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网站(www.cnthr.com/)或关注“北方人才网”、“中天人力资源网”微信公众号,了解企业招聘信息和相关人力资源服务。二是登录“天津就业扶贫网”(fp.cnthr.com),详细了解天津市就业扶贫政策,查看精准扶贫企业岗位需求信息,并可直接选择意向岗位报名应聘。三是通过专场招聘会或职业介绍服务进行人岗对接。天津市定期向受援地推送就业扶贫岗位需求信息,适时组织贫困劳动力专场招聘活动,贫困劳动力可关注当地招聘会信息,或向所在县人社局、劳务协作服务工作站,进行求职登记,享受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等就业援助服务。

  二、在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主要有两个政策。

  (一)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天津市各类企业新招用中西部地区贫困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属于天津高校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西部地区贫困劳动力,被民办非企业单位吸纳,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民办非企业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企业吸纳天津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甘肃、河北承德、青海黄南、西藏昌都、新疆和田5省50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天津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40%。社保补贴标准按照天津市当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和单位的缴费比例确定,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按照单位实际缴费比例确定;医疗保险按照大病统筹缴费比例确定;工伤保险按照单位实际缴费比例确定,最高不超过0.4%。

  三、哪些贫困劳动力可以参加就业见习,可享受哪些政策?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可申请参加就业见习:①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甘肃、河北承德、青海黄南、西藏昌都、新疆和田5省50县)16至24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②本市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至毕业当年6月30日);③全日制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本市院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对开展见习活动的就业见习基地,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贴:

  (一)生活费补贴:根据每月实际见习人数,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人员生活费补贴。

  (二)带教费补贴:根据每月实际见习人数,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基地带教费补贴。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补贴:根据每月实际见习人数,按照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基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补贴。

  (四)见习留用奖励:对留用本单位见习满3个月的见习人员,在见习结束后30日内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按照每留用1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基地留用奖励。

  四、在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主要有三个政策。

  (一)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天津涉农区入乡创业的贫困劳动力,首次领取营业执照,生产经营满1年,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贫困劳动力在津创业,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予以贴息。在天津市进行市场主体登记、无不良信用记录,吸纳贫困劳动力符合相应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按规定予以贴息。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2年。

  (三)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在津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天津市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享受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

  五、如何支持培训机构开展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答:鼓励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依规给予培训费、鉴定费和生活费补贴。2020年12月31日前,对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3个月。

  六、在支持贫困劳动力来津就业和返岗复工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主要有两个政策。

      (一)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线上免费服务,帮助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成功就业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二)给予返岗复工包车费补助。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通过包车、拼车接回外省市农民工的,按照包车拼车费用的50%,给予企业返岗复工包车费补助。核算后,每人低于300元的,据实补助;高于300元的,按照每人300元给予补助。

  七、在津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可享受哪些服务?

  答:对贫困劳动力所在企业,建立定期联系专人帮扶机制,加强用工指导、政策宣介,及时排忧解难。对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确实需要裁员的企业,提前介入指导,同等条件下优先留用贫困劳动力;对不裁减贫困劳动力的,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的,启动“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结,依法保障贫困劳动力就业权益。

  八、在津失业的贫困劳动力可享受哪些政策和服务?

  答:全面放开失业登记,失业贫困劳动力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登记,免费享受职业介绍、培训项目推介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对参加失业保险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对未参加失业保险的,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保障失业期间基本生活。同时,加大对失业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力度,将在津就业转失业的贫困劳动力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及时提供职业介绍、岗位推荐等服务,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援助政策措施,优先帮助转岗就业。对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通过遴选社区服务型岗位或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